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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校字【2004】72号《河北师范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的要求,现将201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考核的范围:
2011年12月1日在册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考核的内容: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各单位应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的职责,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三、考核等次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为:优秀:德、能、勤、绩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合格:德、能、勤、绩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不合格:德、能、勤、绩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四、
考核办法:
1、2011年度考核工作具体要求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校字【2004】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各单位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15%以内,校级先进工作者在院处级先进工作者中产生,各单位按参加考核人数1.5%的比例推荐。
2、单位考核领导小组采用一定的组织程序,根据每个职工的平时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和个人述职,确定考核等次。为使更多的服务对象参与意见,学校将通过校园网对机关考核优秀的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各学院以及其他单位考核优秀的人员要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教职工可通过举报电话、信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学校将根据群众意见,确定年度考核优秀人选。
3专任教师的考核要深入贯彻落实校人字【2010】10号文件《河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专任教师的年度考核要与教学评估成绩挂钩,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当年教学评估成绩须为优良,教学评估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4、处级干部的考核由组织部另行通知。
五、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2011年12月16日——2011年12月30日各单位组织个人述职、填写考核登记表、划定等次。
六、几点要求:
1、年终考核是一项常规而又严肃的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年度工作评价和切身利益,是岗位考核、调整、评聘和职务变动的依据,各单位和教职工要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2、各单位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细则,严肃考核工作纪律,确保对每一位教职工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各单位务于2011年01月03日前将考核的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所报纸质材料如下:《2011年度单位审核备案统计表》(一份)、《2011年度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2011年度校级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二份)、《2011年度院处级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二份)、《2011年度优秀、不合格和未参加考核人员表》(一份)以及《个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
其中《个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到人事处A-206房间领取。被确定为优秀、不合格等次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需提交两份,其他人员只需交一份。提交该表时请附交表人员名单(处级干部也需填写该表)。另,根据档案工作规定和教职工本人今后需要,考核登记表要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人事处装入本人档案,另一份留在本单位办公室存放,以备评职、晋级和查询使用。校级先进工作者同时要保送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300字以内个人事迹概要纸质版(机关推荐校级联评人员暂不上交)。
提交电子版材料如下:《2011年度单位审核备案统计表》、《2011年度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登记表》、《2011年度优秀、不合格和未参加考核人员表》、校级先进同时要报送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300字以内个人事迹概要。以上所有电子版要打包以所属单位为文件名一次性发送到rsc@mail.hebtu.edu.cn 
附属单位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2011年度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2011年度校级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二份)、《2011年度院处级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二份)、校级先进同时要报送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300字以内个人事迹概要以及需要在人事处入档的《个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同时提交该表时请附交表人员名单)。
4、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0789894   80789896
人 事 处
 2011年1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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