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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2018-2019学年第2学期课程成绩考核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19-05-0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

各学院:

为规范课程成绩考核,激发学生学习热情,营造良好学风,现就2018-2019学年第2学期课程成绩考核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大平时成绩在课程总评成绩的中的占比

为引导学生加强平时学习,学院可适度加大平时成绩在课程总评成绩的中的占比,建议平时成绩在课程总评成绩的中的占比为30%—50%。对一些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如某些实训、实验类课程等),可进一步提升平时成绩占比,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实施。建议把分项目的考核成绩累计为平时成绩,并据此折算课程总评成绩。

二、严格平时成绩考核与记载

课程平时成绩应是伴随学生课程学习进程的形成性评价结果,是对学生课程学习进程中阶段性学习成果的反映。评定课程平时成绩,必须依据能够反映学生学习或训练结果的相应资料或给分依据。可以采用口试(包括课堂提问)、课内讨论、单元测验、课后作业、读书笔记、学习心得、调查(艺术考察)报告、实验报告、实训记录(总结)等等。

任课教师结合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合理选定平时成绩的测评方式和测评内容,及时评定并完整记录学生平时成绩。

进一步规范考试命题管理各学院请参照《河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业考核管理规定》校教【2018】19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课程考试命题管理。不仅要检测学生对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也要考核学生对课程知识的运用能力。考察知识应用(能力)的题目分值一般不低于卷面总分的30%。考试命题前应参照课程考试大纲,编订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试题内容应涵盖课程的主要内容,并有适度拓展。试题的内容和难度应与课程教学目标相匹配。对常规教学课程,倡导教考分离,扫描阅卷、流水作业,加强题库建设、推行网考等,鼓励有条件的学院试行课程考核工作校际合作和区域合作。                                          

教务处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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