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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依据《河北师范大学完全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8号,2018年8月修订),现就学生选修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课范围:2016级-2018级各年级学生;

二、选课时间安排:

1、根据学分制选课工作安排,学生选课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选课阶段
时间安排
选课对象
正选
校本课程
2019年6月20日09:00—6月24日08:00
各年级学生
网络课程
2019年6月18日08:00--6月26日23:59
各年级学生
补选

安排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年级学生


2、学生可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通过任何网络渠道随时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校本课程选课,网络课程需要登录相应平台进行选课(具体要求见附件2)。

3、在正选首日,学校开放选课集中指导专用机房,学生可免费上机选课。选课集中指导专用机房安排如下:

时间
机房安排
6月20日上午09:00—11:30
计算机网络中心105机房、106机房
6月20日下午14:00—17:30
计算机网络中心105机房、106机房

         

4、教材预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09:00---6月25日18:00

三、选课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加强对各专业同学的选课指导、培训工作,指导内容应包括学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所学专业教学计划、选课程序等内容。重点向学生详细讲解有关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和选课程序、各专业教学计划内涵和课程简介;切实从学生实际出发,指导学生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学习计划。

2、学生在选课前应认真阅读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指南,并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选课培训和咨询活动,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个人选课计划。

3、选课前必须完成评教。学生选课时应慎重选课,合理安排专业学习。对于重复修读且考核合格的同一门选修课程,按重新学习处理,毕业审核时该课程取最高成绩进行记录。

4、学生选课时,可以预订教材,建议学生慎重选择,选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5、学生选课前应注意及时交纳学费,以免因欠费影响自己的正常选课。

6、学生在机房选课时,教务处工作人员及各学院教学秘书将进行现场指导。

7、联系电话:80789722.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指南

附件2:关于2019-2020-1学期通识选修课程选课预通知

附件3:关于2019-2020-1学期学生订购教材的通知


                                                         

教  务  处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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