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19-11-26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次
一、个人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入党的人,必须个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表明自己入党的动机、对党的认识、现实表现和自己接受党组织培养和教育的决心。
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与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把申请人编入党章学习小组,认真关注申请人在思想上、学习上和工作上的进步,经常地给予指导、激励。
二、团组织“推优”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
团组织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
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
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由
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入党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分析、研究一次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对入党动机端正、思想品德良好、岗位表现较好、愿意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申请人,由党小组推荐,并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对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关注联系对象的工作和学习情况,每学期至少与联系对象谈话一次,向支委会或未设支委会的支部书记汇报一次联系对象情况,每3个月将培养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联系培养一年以上的积极分子,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向党组织提出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党支部可以采取定期培训、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多种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章程、党的历史和形势任务教育,引导他们逐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加深对党的认识,不断端正入党动机。
党支部每学期要召开群众座谈会,征询群众意见,了解他们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并及时反馈给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分析、研究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状况,动态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并将支部意见(要求客观、真实;既肯定优点,也指出不足)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地、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一般每3个月汇报一次,以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帮助。
四、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对已经是团组织的推优对象、培养教育一年以上、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集体讨论,及时确定为发展对象。
在确定发展对象之前,要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方式,广泛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政治辅导员、群众等方面的意见。
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要进行调查了解,形成综合政审材料。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方式包括函调、派人外调、查阅有关档案、同本人面谈等。
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发展对象入党前要经过短期集中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本知识和形势政策等内容。总课时不少于24个学时。
培训合格的,颁发《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测试合格证》;未经培训的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发展对象,不能发展入党。
发展对象要写出个人自传(内容主要包括:个人生平简历、思想演变过程,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
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之前,要对拟接收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结合公示结果,党支部将拟接收的发展对象提交上一级党组织预审。预审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
五、接收预备党员
(1)确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
一般情况下,入党介绍人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在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继续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以使其能按时转为正式党员。
(2)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在评价发展对象时,不要笼统地写“同意”;不能以希望代替缺点。在“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查等问题。一些栏目没有内容可填时,要注明“无”。
(3)召开支委会
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草拟支部大会关于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逐个讨论和逐个票决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形成支部大会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会议程序:会议主持人说明会议内容和要求,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情况;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委会报告综合政审意见;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出解释说明;与会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支部大会通过接收或不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
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赞成决议或决定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正式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内。
(5)学院党委派人谈话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学院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做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并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人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6)学院党委审批
学院党委对支部大会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集体讨论、逐个审议,逐个表决;把审批意见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六、入党宣誓
党支部将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决定及时通知本人(说明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要求及时交纳党费、每季度递交思想汇报和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写出预备期的自我教育计划;填写《预备党员登记表》);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宣布上级党组织审批结果;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预备党员完成入党宣誓(也可由学院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进行)。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奏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词;新党员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党员代表或积极分子代表讲话;奏唱国歌。
七、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入党介绍人和党支部要继续做好对其介绍入党的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党支部每3个月召开一次预备党员思想汇报会,并由到会的全体同志对预备党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填入《预备党员登记表》。
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指导预备党员履行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其它同正式党员一样),加强预备党员的党性锻炼。
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每3个月至少要向支部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一次。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要向党支部写出书面的转正申请。
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采取逐个票决的方式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会议程序:会议主持人说明会议内容和要求,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情况;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与会党员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出解释说明;与会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支部大会决议。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支部党员大会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做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期间没有明显进步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基层单位党委集体研究,逐个讨论,逐个表决,把审批意见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通知报批的党支部。批准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对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翔实说明原因。
党支部收到批复后,及时与新党员谈话:通知已被批准转正,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教育新党员实践入党誓言,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入党,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八、入党材料归档
党支部整理新党员的入党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团组织“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的基本知识培训测试合格证、自传、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政审证明材料、综合政审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登记表》、转正申请书),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
在党务系统中,为新党员建立电子档案。
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工作程序和手续,对违反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基层党组织和当事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河北师范大学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