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0

 各学院、中心: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降低安全隐患,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节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

近期,上海某高校实验室发生的硫化氢泄漏、徐州某高校实验室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再次给实验室安全敲响了警钟,告诫我们实验室安全责任重大,管理务必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现将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领导,明确和落实安全检查责任,确定本学院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真正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 做好实验室水、电、气、门窗及各种管路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防污染、防突发事件的安全工作;将计算机房、危险品仓库、配电柜、 剧毒品保险柜、放射源、易爆、易燃、有毒气源、废液收集存放点等列为重点检查项目进行认真检查;使用气体钢瓶的实验室,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气体钢瓶立放 时应加装固定链、胶垫、防撞垫圈,并远离热源,避免暴晒;有气体管路的实验室,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各实验室均应严格控制实验室内易燃易爆 试剂的存储量,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实验过程中绝对禁止实验人员长时间离开实验室,规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在 检查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

三、假期不再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通风设施的开关等应处于关闭状态。

四、放假期间若需开展实验,实验室(中心)主任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明确安全责任人,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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